一、建筑、结构概况
受检厂房位于河北省。该厂房建于2012年,为一幢设有带吊车的门式刚架结构房屋。外墙1.2m以下±0.00m以上为蒸压灰砂普通砖墙体,1.2m以上为彩钢板,屋面采用彩钢板,坡度1:10。房屋平面形式呈矩形,东西向轴线总尺寸约为164.5m,南北向轴线总尺寸约为44.6m。房屋东西方向共28榀刚架,柱距主要为6.0m和6.1m等,南北向2跨,跨度主要为22.3m,建筑面积约为7437.29m2,主要作为生产车间使用。房屋檐口高度为9.9m,屋脊高度为10.7m,室内外高差为0.3m。
受检房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均不详。
二、检测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为了解受检厂房的完损状况,衡水某公司特委托我司对该受检房屋进行完损状况检测。
检测内容如下:
(1)受检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结构、装修、设备、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物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确定房屋完损等级。
(2)受检房屋变形检测
现场采用全站仪对房屋进行倾斜测量,检测房屋的倾斜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三、检查及分析结果
1.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为了解受检厂房完损状况,现场对受检厂房建筑结构进行了损伤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的主体结构整体性良好,各结构构件及连接节点基本完好,墙面局部粉刷层渗水霉变;室内地坪局部破损,围护墙体基本完好,电气设备基本完好。
2.房屋倾斜检测
为明确受检房屋实际倾斜情况,现场采用全站仪对受检房屋刚架柱进行垂直度测量。
测量结果表明,受检房屋刚架柱东西向最大侧向位移为7mm,南北向最大侧向位移为6mm,各向垂直度均小于《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规定的限值(注:柱构件垂直度测量包含施工误差)。
3.房屋相对高差检测
受现场条件限制,房屋相对高差数值无法测得。
4.房屋完损等级评定
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对该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完损状况进行评定。
4.1 结构部分
地基基础:未见主体结构存在因不均匀沉降引起的明显开裂、变形现象,刚架柱的垂直度均在规范要求的限值范围以内;地基基础基本完好。
承重构件:结构主体构件刚架柱无明显变形等现象,刚架梁无明显弯曲变形、下挠等现象,檩条无明显的弯曲变形。节点焊缝连接基本完好,无明显开裂现象;螺栓连接节点基本完好,未发现螺栓漏拧或松动现象;承重构件基本完好。
非承重墙:围护墙体与主体结构连接基本可靠;上部围护彩钢板无明显开裂、变形现象,与主体结构连接基本可靠。非承重墙基本完好。
屋面:屋面无明显渗透现象,屋面基本完好。
楼地面:地面面层无空鼓、起砂现象,个别位置地面破损。
4.2 装修部分
门窗:门窗未见明显变形,开关灵活,玻璃完好,门窗基本完好。
砖墙外抹灰:完整牢固,无明显空鼓,外墙饰面属基本完好。
砖墙内抹灰:粉刷层平整、洁净,无明显脱落、起皮,局部受潮及霉变。
4.3 设备部分
特种设备:现状基本完好,能正常使用。
电照:电器设备、照明装置完好,个别零件损坏,电器基本完好。
4.4 完损等级评定
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受检厂房结构、装修、设备均为基本完好,该房屋可评为基本完好房。
四、检测结论及建议
1.检测结论
通过对衡水某公司1#厂房完损状况的检测,得出以下结论:
(1)经检测,受检厂房位于河北省衡水市,主要作为生产车间使用。
(2)经检测,受检房屋刚架柱的各向垂直度均小于规范规定的限值。
(3)经检测,受检房屋的主体结构整体性良好,各结构构件及连接节点基本完好,墙面局部粉刷层受潮霉变;室内地坪局部破损,围护墙体基本完好,电气设备基本完好。
(4)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评定衡水某公司1#厂房为基本完好房。
2.处理建议
(1)建议对受检房屋存在的损伤进行修缮处理。
(2)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受检房屋进行定期外观质量及变形监测。若发现原结构使用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郑重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版权归作者所有。仅用作学习交流使用,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