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饮品有限公司厂房承载力复核鉴定

  一、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

  1.建筑概况

  本次受检厂房中的饮品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二期)及成品周转间建于2006年左右,设计单位为沈阳市某规划设计研究院。饮品车间(二期)建于2010年,设计单位为沈阳某设计院。五栋厂房原始建筑及结构竣工图等资料齐全。

沈阳市饮品有限公司厂房承载力复核鉴定

  饮品车间(一期)呈L形,房屋东西向轴线总尺寸为130.74m,南北向轴线总尺寸为197.57m,厂房层数为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约10.75m,总建筑面积约为19513m2。

  矿物质水车间(一期)呈矩形,房屋东西向轴线总尺寸为90.74m,南北向轴线总尺寸为130.74m,厂房层数为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约8.85m,总建筑面积约为15183m2。

  矿物质水车间(二期)呈矩形,房屋东西向轴线总尺寸为128.0m,南北向轴线总尺寸为130.74m,厂房层数为地上一层,原设计无吊车,建筑总高度约8.85m,总建筑面积约为15556m2。

  成品周转间呈矩形,房屋东西向轴线总尺寸为77.05m,南北向轴线总尺寸为110.0m,厂房层数为地上一层,原设计无吊车,建筑总高度约25.15m,总建筑面积约为7594.37m2。

  饮品车间(二期)呈矩形,房屋东西向轴线总尺寸为130.6m,南北向轴线总尺寸为203.3m,厂房层数为地上一层,原设计无吊车,建筑总高度约12.05m,局部高度30.05m,总建筑面积约为26519m2。

沈阳市饮品有限公司厂房承载力复核鉴定

  2.结构概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现场调查,饮品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二期)、成品周转间及饮品车间(二期)均为单层门式刚架结构。房屋基础均采用柱下独基,饮品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二期)及饮品车间(二期)刚架柱、梁均采用Q345B钢。成品周转间刚架柱、梁均采用Q235B钢。

  二、鉴定目的、范围和内容

  沈阳某饮品有限公司厂房包括饮品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二期)、成品周转间及饮品车间(二期),受检车间层数均为地上一层,结构形式均为单层门式刚架结构。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光伏工程有限公司拟在饮品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二期)、成品周转间及饮品车间(二期)等五栋厂房屋顶分别增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为确保钢结构车间能够满足屋顶光伏电站建成后的安全运行及后期正常生产使用要求,委托我司对饮品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二期)、成品周转间及饮品车间(二期)厂房进行承载力复核鉴定。

  根据相关规定及业主委托要求,针对受检房屋的特点和实际状况,本次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及图纸复核;

  (2)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3)房屋完损情况调查;

  (4)主体结构承载力复核验算;

  (5)鉴定结论及处理建议。

  三、房屋建筑、结构图纸复核

  1.房屋建筑、结构布置及轴线复核

  现场对饮品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二期)、成品周转间及饮品车间(二期)的建筑、结构布置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房屋的主要承重构件的布置以及建筑布局等与设计图纸基本相符。在现场用5m的钢卷尺和手持式激光测距仪对房屋的轴线尺寸进行了抽样测量。检测结果表明,饮品车间(一期)J/13-24轴往东侧外挑了3.6m,设计无悬挑,实际与设计图纸不符,其他位置处的轴线尺寸与原设计要求一致。

  2.房屋结构构件截面复核

  现场对饮品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二期)、成品周转间及饮品车间(二期)的主要结构构件截面尺寸进行了抽样复核。采用5m的钢卷尺和游标卡尺对房屋刚架柱截面尺寸等进行测量,并与原设计图纸进行比较。

  检测结果表明,饮品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二期)、成品周转间及饮品车间(二期)的刚架柱截面尺寸与原设计相符。

  四、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经过现场调查,该五栋厂房均未曾发生使用功能改变、火灾、使用荷载过大、结构大修等情况。

  五、房屋完损检测

  为明确受检房屋完损状况,现场对受检房屋建筑结构进行了完损检测。经检测,饮品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二期)、成品周转间及饮品车间(二期)主体结构整体性良好,各结构构件完好,无明显结构性损伤,个别梁构件有轻微锈蚀。钢构件连接处螺栓齐全,无明显缺陷。

  六、承载力验算

  业主拟在该厂房屋顶增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增加恒载不大于0.13kN/ m2(该值由委托方提供)。根据原设计图纸,屋面做法及恒载计算如下:

  饮品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一期)、矿物质水车间(二期)及成品周转间屋面设计做法(最不利)为:1、760型0.60厚镀锌钢板;2、100厚16K超细玻璃棉毡保温;3、150×150不锈钢网+单面铝箔。

  饮品车间(二期)屋面设计做法(最不利)为:1、760型0.60厚镀锌钢板;2、100厚16K超细玻璃棉毡保温;3、250×250不锈钢网;4、900型0.48厚镀铝锌钢板。

  地震信息:设防烈度为7度(0.1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1组;场地类别为II类。

  由于受现场条件限制,屋面构件无法抽样复核,且与业主及委托方沟通,本报告仅结合现场实测数据,对原设计图纸进行承载力复核,采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PKPM V2.2 STS模块对最不利刚架进行验算分析,验算结果表明在增设屋面分布式发电站,且增设荷载不大于0.13kN/ m2时:

  1、饮品车间(一期)12~(1/13)/A~J轴区域檩条承载力不满足计算要求;2~4轴区域刚架梁承载力不够;J~K/13~24轴区域与设计不符,该区域刚架承载力不满足计算要求,其他区域原刚架主体结构及檩条(雨棚区域除外),承载力均满足计算要求。

  2、矿物质水车间原刚架主体结构及檩条(雨棚区域除外),承载力均满足计算要求。

  3、成品周转间的01~1轴及0A~A轴区域,为新老构件交接处,该区域结构可靠度不高,结构体系不适合增设光伏板。其他区域原刚架主体结构及檩条(雨棚区域除外),承载力均满足计算要求。

  4、饮品车间(二期)原刚架主体结构及檩条(雨棚区域除外),承载力均满足计算要求。

  七、鉴定结论和建议

  1.鉴定结论

  本次受检厂房均为单层门式刚架结构。通过对该厂房的现场复核及计算分析,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检测结果表明,受检厂房的主要承重结构布置均与原设计图纸一致相同,饮品车间(一期)J/13-24轴往东侧外挑了3.6m,设计无悬挑,实际与设计图纸不符,其他位置处的轴线尺寸与原设计要求一致。

  (2)经现场调查,受检厂房均未曾发生使用功能改变、火灾、使用荷载过大、结构大修等情况。

  (3)经现场调查,受检厂房的刚架连接处螺栓齐全,焊缝外观饱满,无明显损伤。

  (4)经现场调查,各厂房的主体结构整体性均良好,各结构构件完好。

  (5)验算结果表明在增设屋面分布式发电站,且增设荷载不大于0.13kN/ m2时:

  a、饮品车间(一期)12~(1/13)/A~J轴区域檩条承载力不满足计算要求;2~4轴区域刚架梁承载力不够;J~K/13~24轴区域与设计不符,该区域刚架承载力不满足计算要求,其他区域原刚架及檩条(雨棚区域除外),主体结构承载力均满足计算要求。

  b、矿物质水车间原刚架及檩条(雨棚区域除外),主体结构承载力均满足计算要求。

  c、成品周转间的01~1轴及0A~A轴区域,为新老构件交接处,该区域结构可靠度不高,结构体系不适合增设光伏板。其他区域原刚架及檩条(雨棚区域除外),主体结构承载力均满足计算要求。

  d、饮品车间(二期)原刚架及檩条(雨棚区域除外),主体结构承载力均满足计算要求。

  2.建议

  (1)在后续使用中,未经专业机构复核鉴定,屋面新增恒荷载不得大于0.13kN/ m2。饮品车间(一期)2~4轴区域新增荷载可按不超过0.08kN/ m2布置。

  (2)建议对饮品车间(一期)承载力不满足计算要求的刚架梁增设斜撑来进行结构增强,对饮品车间(一期)承载力不满足计算要求的檩条,采用简支檩条改为连续檩条或增大截面法进行结构增强。

  (3)对压型钢板锈蚀区域进行除锈处理。

  (4)建议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检测鉴定。

  (5)如遇下雪等恶劣天气,应及时对厂房屋面进行清理。

郑重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版权归作者所有。仅用作学习交流使用,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