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物概况
本次受检房屋为一栋整体单层(局部二层)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房屋,建造于2005年,该房屋平面呈矩形,东西向长为62.0m,南北向宽为21.0m,建筑面积约为1582.0m2,室内外高差约为0.2m,檐口高度约为8.1m。房屋1-2/D-E轴区域设有一部双跑楼梯,屋面为钢结构坡屋面。该房屋1-3轴区域作办公使用,4-14轴作仓库使用。屋面现已拆除,该房屋部分图纸缺失。
二、检测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1.检测目的
受检房屋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建造于2005年。该房屋于2018年1月23日19时40分发生火灾,导致该房屋主体结构混凝土剥落,表面疏松变色。为了解该房屋灾后受损情况,特委托我司对该厂房进行火灾后检测,为后续处置提供技术依据。
2.检测范围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某厂房。
3.检测内容
(1)调查火灾过程、燃烧范围、过火面积,通过现场残存材料的状态分析判断火灾现场的温度。
(2)过火后结构损伤情况调查,调查混凝土表面色泽、锤击反应、混凝土剥落、露筋、表层混凝土疏松情况。
(3)房屋变形检测。
(4)采用钻芯法抽样检测混凝土强度。
(5)对房屋承重构件进行初步鉴定评级,提交火灾损伤检测报告。
三、火灾过程、燃烧范围、燃烧物、残存物调查
1.火灾过程、燃烧范围调查
经上海市嘉定区公安消防支队火灾事故认定书,沪嘉公消火认字(2018)第0007号认定书认证:4#厂房起火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19时40分,火灾持续时间约为3个小时,起火部位为4#厂房内东南侧通向办公区二楼的楼梯下方,起火点为4#厂房内东南侧通向办公区二楼的楼梯下方,起火原因为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火灾烧毁厂房内的原材料、货架、工装模具等,主要过火面积约1500.00m2,过火区域为3-14轴区域,1-3轴区域未过火。
2.燃烧物、残存物
根据调查,4#厂房的可燃物主要为原材料和工装模具。
火灾发生后,4#厂房内的原材料、工装模具、货架、设备基本烧毁,受火灾影响较大,3-11轴区域为重灾区,11-14轴区域为轻灾区,1-3轴区域未过火。根据现场调查情况。
四、现场检测情况
1.房屋损伤检测
火灾的主要影响范围为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厂房,3-11轴区域为重灾区,11-14轴区域为轻灾区。现场主要对3-14轴区域钢筋混凝土梁、柱的外观颜色、裂缝、锤击反应、混凝土剥落和露筋及砖墙外观颜色、裂缝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测。经技术人员现场调查: 4#厂房钢筋混凝土构件表面发黄,并伴有大量裂缝,锤击声音柱较闷,梁较闷,混凝土表面疏松、剥落;填充墙体表面发黑,并伴有大量破损,粉刷层大面积脱落,表层砂浆疏松。
2.房屋倾斜与沉降检测
为明确受检房屋目前实际倾斜情况,现场采用TCR1202+R400型全站仪对房屋柱构件垂直度进行测量。
3.房屋相高差检测
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房屋检测采用TCR1202+R400型全站仪,房屋选取设计处于同一水平面的牛腿进行相对高差检测,高于基准点为正值,低于基准点为负值。
4.混凝土强度检测
按照《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在受检房屋主体结构上采用钻芯法取样,测试混凝土的强度。测试结果表明,4#厂房梁、柱混凝土强度推定为C15,小于设计强度。
五、火灾后损伤分析评估
1.火场温度分析
根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依据混凝土表面的颜色、锤击反应、剥落情况、火灾后的混凝土强度以及现场烧毁和残留物残留情况判断,火灾时混凝土表面最高温度约为800℃。
2.火灾对混凝土强度影响分析
根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及有关资料:在高温下及冷却后,混凝土的强度总体上都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温度越高,混凝土强度降低越严重。现场对混凝土构件表面进行锤击或取芯时受检区域部分构件面层发生剥落、酥松等现象。钻取芯样混凝土强度测试也表明,混凝土构件强度均有降低,推定强度为C15,低于原设计强度等级C25。
3.构件鉴定评级
根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依据构件烧灼损伤、变形、开裂,火灾后构件初步鉴定评级可分为4类(火灾后结构构件损伤状态不评Ⅰ级):
状态Ⅱa——轻微或未直接遭受烧灼作用,结构材料及结构性能未受或仅受轻微影响,可不采取措施或仅采取提高耐久性的措施。
状态Ⅱb——轻度烧灼,未对结构材料及结构性能产生明显影响,尚不影响结构安全,应采取耐久性或局部处理外观修复措施。
状态Ⅲ——中度烧灼,尚未破坏,显著影响结构材料或结构性能,明显变形或开裂,对结构安全性或正常使用性产生不利影响,应采取加固或局部更换措施。
状态Ⅳ——破坏,火灾中或火灾后结构倒塌或构件塌落;结构严重烧灼损坏、变形损坏或开裂损坏,结构承载能力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危及结构安全,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支护、彻底加固或拆除更换措施。
根据受检区域混凝土构件表面的颜色、锤击反应、剥落情况、火灾后的混凝土强度及承重墙体表面颜色、裂缝对构件进行鉴定评级。
六、结论与建议
1.结论
(1)经上海市嘉定区公安消防支队火灾事故认定书,沪嘉公消火认字(2018)第0007号认定书认证:4#厂房起火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19时40分,火灾持续时间约为3个小时,起火部位为4#厂房内东南侧通向办公区二楼的楼梯下方,起火点为4#厂房内东南侧通向办公区二楼的楼梯下方,起火原因为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火灾烧毁厂房内的原材料、货架、工装模具等,主要过火面积约1500.00m2。
(2)检测结果表明,4#厂房钢筋混凝土构件表面发黄,并伴有大量裂缝,锤击声音柱较闷,梁较闷,混凝土表面疏松、剥落;填充墙体表面发黑,并伴有大量破损,粉刷层大面积脱落,表层砂浆疏松。
(3)测量结果表明,4#厂房混凝土柱构件南北向最大侧向位移为向北16mm,测点侧向位移基本均超出相关规范要求。
(4)钻芯法测试混凝土的强度。测试结果表明,4#厂房梁、柱混凝土强度推定为C15,小于设计强度。
(5)依据混凝土表面的颜色、锤击反应、剥落情况、火灾后的混凝土强度以及现场烧毁和残留物残留情况判断,火灾时混凝土表面最高温度约为800℃。
(6)根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过火区域钢筋混凝土柱的初步鉴定评级为局部Ⅱb级和Ⅳ级,其余为Ⅲ级,钢筋混凝土梁初步鉴定评级为局部Ⅱb级Ⅳ级,其余为Ⅲ级;填充墙的初步鉴定评级为局部Ⅱb级和Ⅲ级,其余为Ⅳ级。
2.建议
通过对现场调查与检测,并结合相关测试数据及分析,提出以下处理和修复建议:
(1)建议聘请有资质的加固设计和施工单位,对房屋进行加固设计及施工。
(2)对受损严重的钢筋混凝土柱进行拆除置换,受损较轻的钢筋混凝土柱进行加固,首先凿除表面酥松混凝土,并冲洗干净;然后在原柱钢筋外侧,增加纵筋及箍筋,并植入基础及梁内;柱外侧浇筑高强灌浆料,扩大柱截面尺寸。也可采用其他实践有效的火灾后加固方法。
(3)对受检区域的填充墙,拆除重新砌筑。
(4)对受损严重的钢筋混凝土梁进行拆除置换,受损较轻的钢筋混凝土梁,首先凿除表面酥松混凝土,并冲洗干净,然后对凿除区采用高强灌浆料浇筑,最后在梁底粘贴碳纤维布进行加固。
(5)房屋若无历史保留价值,并综合考虑经济造价等因素,在条件允许时可考虑采取翻建处理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七、主要技术依据
(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2)《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
(3)《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4)《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6)上海市嘉定区公安消防支队火灾事故认定书(沪嘉公消火认字(2018)第0007号);
(7)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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