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某厂房消防安全咨询

  一、单位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马鞍山某公司厂区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厂区建筑面积约为2000m2。厂区北侧为农田、东侧为河流及农田、南侧为住宅、西侧为道路及农田,其火灾危险性均较小。厂区主要由两栋砖混结构厂房、一栋单层排架钢结构仓库及一栋砖混结构办公楼组成。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其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三级,厂房主要用途为缝纫车间和裁剪车间,车间内摆放90余台缝纫设备及堆积大量布料,其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车间内电气设备及大量布料是主要火灾危险源。

马鞍山厂房消防安全咨询

  本次检查范围为厂区2栋砖混结构厂房,其中缝纫车间平面呈矩形,南北轴线约为58.6m,东西轴线约为15.7m,建筑面积约为942m2。砖柱采用烧结粘土砖砌筑,截面尺寸为500mm×500mm,围护墙体采用烧结粘土砖砌筑,厚度为240mm,屋架为钢屋架,屋面为采用彩钢压型板坡屋面,檐口高度约为4.00m,屋脊高度约为6.00m。该车间设有3个可以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宽度分别为2.5m、2.5m、3.6m。该车间设有手动火灾报警系统、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系统。该车间正常疏散人数约30人。

  裁剪车间平面呈矩形,南北轴线约为8.2m,东西轴线约为23.8m,建筑面积约为195m2。砖柱采用烧结粘土砖砌筑,截面尺寸为500mm×500mm,围护墙体采用烧结粘土砖砌筑,厚度为240mm,屋架为钢屋架,屋面为采用彩钢压型板的坡屋面,檐口高度约为3.00m,屋脊高度约为5.00m。该车间设有1个可以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宽度1.8m。该车间设有手动火灾报警系统、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系统。该车间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在缝纫车间和裁剪车间连廊处张贴有日常消防教育培训照片及消防宣传、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据了解该公司有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员工基本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消防疏散等基本知识。

马鞍山厂房消防安全咨询

  二、检测目的、范围和内容

  1、建筑设计防火检查,主要包括:建筑耐火等级及火灾危险性分类、厂房层数,面积及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安全疏散设置。

  2、消防设施检测,主要包括:手动火灾报警系统、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系统系统检测。

  3、消防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消防档案、消防设施维护。

  三、检查及分析结果

  1.建筑设计防火检查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5)对厂房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分类、厂房层数,面积,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安全疏散进行检查,缝纫车间及裁剪车间检查。

  2.消防设施检测

  现场对缝纫车间及裁剪车间手动火灾报警系统、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系统进行检测。

  3.消防安全管理检查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十三条规定,对明晶丝绸针织有限公司作为消防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检查。

  四、结论及建议

  1. 结论

  (1)马鞍山某公司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厂房,厂房耐火极限为3级。

  (2)通过检查厂房建筑设计防火有3个不符合项,消防设施检测有2个不符合项,消防安全管理有4个不符合项。马鞍山明晶丝绸针织有限公司厂房具有手动火灾报警系统、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系统。其各消防设施基本完好,可以满足消防安全需求。

  (3)作为消防重点单位,具有消防管理制度。

  2. 建议

  (1)厂房主要危险源为缝纫设备及堆积布料,建议加强电路检查,防止因电路老化短路引发火灾。厂房内应禁烟以防止意外发生。每天下班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切断电源,车间无点火源。

  (2)将裁剪车间临近缝纫车间墙面更换成防火墙,以满足防火间距要求,或将裁剪车间进行空置。(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3)将缝纫车间现场办公场所搬至办公楼,减少风险发生几率。裁剪车间建议增设一个安全出口,以保证符合安全疏散要求。

  (4)因马鞍山明晶丝绸针织有限公司厂房年代久远,大量消防资料丢失,建议对消防设施进行排查,对损坏消防设施进行更换。

  (5)对于消防重点单位建议加强消防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做到预防为主。

  五、主要技术依据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

  (2) 《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5);

  (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GB25201-2010);

  (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7)《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9)委托方提供的原始设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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