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某大厦项目周边房屋损坏趋势检测

  一、工程概况及周边建筑物概况

  1.工程概况

  江苏南京市某大厦项目地块位于南京建邺区。基坑总面积约8000m2,周长约为360m,开挖深度14.2m~15.3m,北侧距应天大街高架约39.688m,东侧距黄山路约20.715m。江苏南京某大厦拟建项目包括1栋23层科研办公塔楼、1栋20层科研办公办公塔楼、3~4层为商业裙房,满堂设置3层地下室。负一层板板面标高为-5.25m,负二层板板面标高为-8.60m,底板板面标高为-13.10m,底板厚0.8m,承台厚1.2m~3.0m,垫层厚0.10m,基础为桩基础,工程桩采用钻孔灌注桩。

江苏南京某大厦东立面情况

  2.周边建筑物概况

  受检建筑为江苏南京某大厦项目地块周边建筑。根据委托方有关要求,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在14.2m~15.3m之间,此次检测范围暂考虑基坑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我司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周边的建筑物进行了现场踏勘,了解建筑物与基坑的相对位置、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及结构形式。

  基坑西侧1#房屋为一栋框架结构公寓,平面尺寸为68.50m×46.10m,地上11层,地下1层,基础形式为桩基础,建筑面积约11414m2,房屋建造年代不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均不详。

  基坑西侧2#房屋为一栋剪力墙结构住宅楼,平面尺寸为29.00m×13.44m,地上11层,地下1层,基础形式为桩基础,建筑面积约3718m2,房屋建造年代不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不详。

  基坑西侧4#房屋为一栋剪力墙结构住宅楼,平面尺寸为29.00m×13.44m,地上11层,地下1层,基础形式为桩基础,建筑面积约3718m2,房屋建造年代不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不详。

江苏南京某大厦项目周边房屋损坏趋势检测

  二、主要技术依据

  (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09)(国家标准);

  (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国家标准);

  (3)《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国家标准);

  (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行业标准);

  (5)《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1984)第678号)(地方标准);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国家标准);

  (7)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资料。

  三、检测目的、范围和内容

  1.检测目的

  为评价项目基坑施工过程对周边建筑造成的影响,并为后续基坑施工提供相应依据,委托方特委托我司对周边受影响范围内的建筑进行房屋损坏趋势检测。

  2.检测范围

  本次检测范围以基坑开挖深度为主要依据,对一般建筑物不小于2倍基坑深度。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在14.2m~15.3m之间。根据现场初步调查结果,被检测房屋为基坑西侧1#、2#、4幢,总建筑面积约为18850m2,本次检测为第1阶段施工前检测(待建项目动工前)对周边房屋的完损状况、倾斜和沉降监测。

  3.检测内容

  损坏趋势检测包括初始检测、过程中监测、复测三个阶段。委托方委托我站进行初始检测及复测。本次检测属于初始检测,初始检测主要包括对房屋建筑结构情况及其完损现状进行检测,对相邻工地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判断房屋受施工影响的敏感部位,布置监测点并设置初始值,为后续检测监测工作提供依据。

  四、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现场对房屋进行检查,通过对现场的实地考察、询问有关人员及对受检建筑的历史沿革调查,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均未遭受过火灾等灾害。

  房屋完损状况检测结果表明:

  (1)目前3幢受检房屋正常使用,整体状况良好。

  (2)承重构件未见明显的因承载力不足或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原因引起的结构性损伤。

  (3)1#房屋主要损伤为粉刷层开裂、脱落,局部南侧墙面出现渗漏、粉刷层发霉,2#房屋、4#房屋主要损伤为衣柜与楼板、墙面间开裂,墙面粉刷层开裂、脱落。

  五、房屋倾斜检测和沉降监测

  1.房屋倾斜检测

  现场采用TCR1202+R400全站仪对房屋四周墙体进行垂直投影,测量其顶部相对底部偏移值,部分测点因现场通视条件限制,无法测得偏移方向和偏移量。倾斜测量结果含施工误差影响。

  房屋倾斜测量结果表明,1#受检房屋主体结构南北方向倾斜规律不明显,倾斜率在0.45‰~0.72‰之间,东西方向倾斜规律不明显,倾斜率在0.41‰~0.67‰之间;2#受检房屋主体结构南北方向倾斜规律不明显,倾斜率在0.45‰~0.75‰之间,东西方向倾斜规律不明显,倾斜率在0.37‰~0.72‰之间;4#受检房屋主体结构南北方向倾斜规律不明显,倾斜率在0.38‰~0.68‰之间,东西方向倾斜规律不明显,倾斜率在0.41‰~0.46‰之间;1#、2#、4#受检房屋各测点倾斜率均小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限值4.0‰(测量结果包含原始施工误差)。

  2.房屋沉降监测

  受检房屋原有沉降观测点已基本损坏或被幕墙覆盖,因此重新布置沉降观测点。在能反映房屋位移特征的部位,如建筑物四角及伸缩缝的两侧,设置沉降观测点。1#房屋外立面全部被装修层覆盖,沉降监测点布置在首层位置,选用较长的沉降钉,沉降钉穿透外装修层打在外墙主体结构上; 2#、4#房屋外墙无装修层,选用较短的沉降钉,沉降钉直接打在外墙主体结构上。

  后期沉降监测在室外选用基准点三处,编号分别为BM1、BM2、BM3,其高程系统为独立高程。BM1基准高程拟定为3.6403m,基准点BM2和BM3由BM1引出,高程分别为3.5365m、3.8872m,三处基准点距离待挖基坑和待测建筑距离均大于50m。

  六、检测结论与建议

  1.检测结论

  通过对江苏南京某大厦项目周边房屋完损状况、房屋倾斜和不均匀沉降的检测,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经检测,1#房屋主要损伤为粉刷层开裂、脱落,局部南侧墙面出现渗漏、粉刷层发霉,2#房屋、4#房屋主要损伤为衣柜与楼板、墙面间开裂,墙面粉刷层开裂、脱落。

  (2)经检测,1#、2#、4#受检房屋各测点倾斜率均小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限值4.0‰。

  2.建议

  委托方未委托我站实施过程监测,建议委托方选取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过程监测。房屋监测频率建议定为1次/月,并根据基坑开挖情况进行调整。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特点,当房屋变形达到下列指标之一时应立即通知委托方进行“报警”,并将沉降监测频率提高到1次/天。“报警”后应同时对房屋的裂缝发展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建议报警值:

  (1)房屋倾斜增量达到1‰;

  (2)房屋沉降值累计量达到20mm,或变化速率达到2mm/天;

  (3)房屋墙体新老裂缝增量为1mm时。

  基坑开挖应合理编排优化施工工序,合理的施工工艺,以控制基坑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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