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某厂房质量检测报告

  一、建筑物概况

  受检厂房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本次检测的房屋共包含10幢建筑物单体,总建筑面积约为15097.3m2。本次检测的房屋均建造于2010年,原设计单位为扬州市某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加固设计单位为浙江某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不详。

江苏省扬州市某厂房质量检测报告

  二、检测目的、范围和内容

  该公司计划在原有的钢结构厂房屋面加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为保证房屋的安全使用,对该批加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的钢结构屋面进行了加固,目前所有加固工作和光伏发电装置安装工作已全部结束。为了解加固后房屋的工程质量,为后续房屋的安全使用提供依据,特委托我司对该批加固后的房屋进行质量检测,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最终提供书面咨询报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江苏省扬州市某厂房质量检测报告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

  (2)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图复核;

  (3)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4)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5)房屋变形测量;

  (6)房屋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检测;

  (7)结合现场检测结果,对房屋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现场检测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

  受检房屋平面布置呈矩形,东西方向轴线长为54.5m,南北方向轴线宽为20.1m,该房屋为单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107.9m2;房屋建筑高度约为8.50m,室内外高差为0.15m;外墙体采用240mm厚KP1空心砖和M5.0混合砂浆砌筑;屋面为彩色压型钢板屋面,坡度为1:15。该房屋主要作为厂房使用。

  房屋结构形式主要为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屋面为钢结构。房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场地土类别为Ⅲ类,抗震等级为四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钢筋混凝土排架柱截面主要为500mm×400mm、400mm×400mm;屋面刚架梁为楔形梁,截面主要为H(796~376)mm×200mm×8mm×10mm;屋面采用在刚架梁下部焊接钢桁架的方式加固,钢桁架腹杆截面主要为L50mm×5mm,弦杆截面主要为L70mm×7mm。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25,钢材的材质为Q235B。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基础垫层的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10,地基梁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均为C25。

  2.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通过对现场的实地考察及向委托单位了解,房屋建造于2010年,自建成以来未曾发生火灾,2017年对钢结构屋面进行了加固改造。

  3.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复核

  现场对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进行了复核。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基本与设计图纸相符。

  4.结构轴线尺寸复核

  现场采用5M钢卷尺和手持式激光测距仪对房屋的轴线尺寸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的轴线尺寸基本与原设计图纸一致。

  5.主要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复核

  现场采用5M钢卷尺、游标卡尺、AR900超声测厚仪等仪器对混凝土柱以及钢屋架构件的截面尺寸进行测量,并与原设计图纸和加固后的图纸进行比较。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主要结构构件截面尺寸与原设计图纸和加固后的图纸基本相符。

  6.主要钢筋混凝土构件配筋的检查

  现场采用PS200钢筋探测仪和5M钢卷尺对主要混凝土构件的配筋数量(包括箍筋间距和纵筋数量)进行调查。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柱配筋基本满足原设计要求。

  7.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检测

  为确定受检房屋混凝土构件的抗压强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ZC3-A型混凝土回弹仪,参照《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进行混凝土强度现场抽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抽样混凝土构件强度平均值28.0MPa,标准差0.26MPa,强度推定值27.6MPa,混凝土强度等级推定值为C25,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C25的要求。

  8.房屋倾斜和沉降差测量

  (1)房屋倾斜检测

  为了解受检房屋目前变形情况,现场采用TCR1202+R400型全站仪对受检房屋整体倾斜进行检测。

  倾斜测量结果表明,受检房屋南北方向向北倾斜,平均倾斜率为0.58‰;东西方向倾斜规律不明显,倾斜率在0.13‰~0.43‰之间;各测点的倾斜率均小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限值4.0‰(测量结果包含原始施工误差)。

  (2)房屋不均匀沉降检测

  由于现场条件限制,房屋相对不均匀沉降数值无法测得。

  9.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为了解受检房屋完损状况,现场对受检房屋建筑结构进行了损伤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主体结构整体性良好,各结构构件及连接节点完好;房屋屋面、墙面、大门、窗户等基本完好。

  10.混凝土柱垂直度检测

  现场使用TCR1202+R400全站仪,对受检房屋混凝土柱的垂直度进行了现场抽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混凝土柱的垂直度变形小于《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表7.3.9中关于“单层厂房有吊车厂房柱位移不大于HC/1250(A级)”的限值要求(HC为基础顶面至吊车梁顶面的高度)。

  四、检测结论与建议

  1.检测结论

  通过对该厂房的检测,得出以下主要检测结论:

  (1)经检测,受检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基本与原设计图纸和加固图纸相符。

  (2)经检测,受检房屋的轴线尺寸、主要结构构件截面尺寸、混凝土柱的配筋等基本与原设计图纸和加固后的图纸一致。

  (3)经检测,受检房屋主体结构构件的材料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4)经检测,受检房屋各测点的倾斜率均小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限值4.0‰(测量结果包含原始施工误差)。

  (5)经检测,受检房屋的主体结构整体性良好,各结构构件及连接节点完好;房屋屋面、墙面、大门、窗户等基本完好;加固桁架整体基本完好,个别桁架节点焊缝漏焊、有焊瘤和气孔。

  (6)经检测,受检房屋混凝土柱的垂直度变形小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表8.3.2-1中关于“柱高大于5m,横向位移不超过10mm”的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受检房屋在屋面加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后,工程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2.建议

  (1)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受检房屋进行定期外观质量及变形监测,若发现原结构使用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2)建议对房屋损伤处,进行相应的修补。

  五、主要技术依据

  (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

  (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规程》(GB 50344-2004);

  (3)《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5)《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8)《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9)《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0)《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2002);

  (11)委托方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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