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上)
1总则
1.0.1为加强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规范质量管理行为,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
1.0.3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施工企业construction enterprise
依法设立、具备市场准入条件,从事工程施工相关活动,并履行社会责任的经济组织。
2.0.2质量管理活动quality management activity
为达到质量管理要求而实施的活动。
2.0.3质量管理制度quality management statute
按照质量管理要求建立的适用于一定范围的质量管理活动准则。质量管理制度规定了质量管理活动的过程、程序、方法、职责。
2.0.4质量信息quality information
反映工程质量和质量活动过程的数据、资料和知识。
2.0.5施工机具与设施construction machinery and facilities
为了满足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工具、临时道路、供水排水设施、供电设施、供热设施、供气设施、通信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检验试验设施、装置、生产用房(棚)、办公用房等。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施工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相关方期望、应对风险和机遇及质量管理需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
3.1.2施工企业应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项活动进行策划,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3.1.3施工企业应检查、分析、评价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3.2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2.1施工企业应制定质量方针并形成文件。质量方针应体现企业质量管理的宗旨和战略方向,在界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依法服务于发包方,增强其满意程度;
2应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形象和品牌;
3应持续改进质量管理绩效。
3.2.2最高管理者应对质量方针进行定期评审,根据需要进行修订。质量方针应在企业内部得到沟通,并可为相关方所获得。
3.2.3施工企业应根据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明确企业质量管理应达到的水平,质量目标应与企业发展目标相适应。
3.2.4施工企业应建立和实施质量目标管理制度。质量目标应分解到相关管理职能、层次和过程,并定期进行考核。
3.3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和建立
3.3.1施工企业应分析内外部环境,确定与企业发展目标和战略方向相关的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关键因素,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的需求及期望,界定质量管理体系的适用范围,并对改进机会进行识别。
3.3.2施工企业应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范围确定质量管理内容。
3.3.3施工企业应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策划,确定风险和机遇的应对措施,评估潜在影响,使质量管理体系满足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要求。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质量管理活动及相互关系;
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3质量管理制度;
4质量管理所需的资源。
3.3.4施工企业应明确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知识,规定获取知识的渠道、方法、时机和程序,并进行知识更新。
3.3.5对质量管理体系变更进行策划时,施工企业应识别和评价变更的风险与机遇,并保持其连续性和完整性。
3.3.6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质量方针和目标;
2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及说明;
3质量管理制度;
4质量管理作业文件;
5质量管理活动记录。
3.3.7施工企业应确定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沟通活动,对沟通的对象、时机、内容、步骤、方式、责任人作出规定。
3.4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改进
3.4.1施工企业应确定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的人员、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信息和其他资源,工程和服务所需的环境应满足要求。
3.4.2施工企业应集成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
3.4.3施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和监督机制。
3.4.4施工企业应评审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
3.5文件和记录管理
3.5.1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范围、流程、职责和要求。
3.5.2文件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文件应经审批后方可发布;
2应根据质量管理需要对文件的适用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并重新审批、发布;
3应识别并获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外来文件,控制其发放;
4应确保在使用场所获得所需文件的适用版本;
5应保证相关人员明确其活动所依据的文件;
6应将作废文件撤出使用场所或加以标识。
3.5.3施工企业应明确记录管理过程,规定记录填写、标识、收集、保管、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要求。对存档记录的管理应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4组织机构和职责
4.1一般规定
4.1.1施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
4.1.2施工企业应规定相关管理层次、部门、岗位的质量管理职责,界定范围、明确责任和授予权限,并形成文件。
4.2组织机构
4.2.1施工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并规定其组织和协调质量管理工作的职能。
4.2.2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需要和规定要求,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部门或岗位。
4.2.3各层次质量管理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满足资源与需求匹配、责任与权利一致的要求。
4.3领导作用与管理职责
4.3.1最高管理者应证实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适应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其管理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2组织制定、批准质量方针和目标;
3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融入企业的业务过程;
4促进使用过程方法和基于风险的思维;
5建立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
6提升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能力;
7确定和配备质量管理所需的资源;
8支持其他管理者履行其相关领域的职责;
9实施、评价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10确保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
4.3.2施工企业可在最高管理层中设置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宜由最高管理者指定,其管理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协助最高管理者实现其职责;
2应协调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活动;
3应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改进的需求;
4应落实质量管理体系与外部联系的有关事宜。
4.3.3项目经理应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其管理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质量管理制度;
2应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
3应落实项目质量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4应组织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5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4.3.4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有关部门、岗位的质量管理职责应与管理需求一致,并传递到各相关层次。
4.3.5当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时,施工企业应对部门和岗位的管理职责进行相应调整,并确保相关文件进行更新和发布。
5人力资源管理
5.1一般规定
5.1.1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质量管理人员配置和培训作出规定。
5.1.2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应满足员工职业发展和质量管理需要。
5人力资源管理
5.1一般规定
5.1.1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质量管理人员配置和培训作出规定。
5.1.2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应满足员工职业发展和质量管理需要。
5.2人力资源配置
5.2.1施工企业应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与质量管理岗位相适应的人员能力要求,其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教育程度;
2工作经验;
3培训规定。
5.2.2施工企业应根据质量管理需求配备相应的管理、技术及作业人员。
5.2.3各层次管理者应使与质量有关的人员意识到: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重要性,对质量管理有效性的贡献,偏离质量管理要求的后果。
5.2.4施工企业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规定考核内容、标准、方式、频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评价和质量管理改进的依据。
5.3培训
5.3.1施工企业应识别培训需求,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对培训对象、内容、方式及时间做出安排。
5.3.2施工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质量方针、目标及质量意识;
2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标准;
3质量管理制度;
4专业知识、作业要求;
5继续教育。
5.3.3根据岗位特点和需求,施工企业宜分层分类实施培训。
5.3.4施工企业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保存相应记录。评价结果应用于改进培训的有效性。
6投标及合同管理
6.1一般规定
6.1.1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投标及工程合同管理的控制流程。
6.1.2施工企业应对投标及工程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控制,并履行工程合同。
6.2投标管理
6.2.1施工企业应识别投标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其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文件和相关的明示要求;
2发包方未明示但应满足的要求;
3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标准要求;
4施工企业的相关要求。
6.2.2施工企业应通过评审,确认具备满足工程项目有关要求的能力后依法进行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和投标过程的合规性。
6.2.3施工企业应保存评审和投标的相关记录。
6.3合同管理
6.3.1工程合同签订前,施工企业应评审合同内容,确认合同条件,并保存相关记录。
6.3.2施工企业应依法签约,并通过合同交底或其他信息传递方式,确保相关人员掌握合同的内容和要求。
6.3.3对工程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施工企业应以书面文件签认,并作为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的内容、程序应符合相关约定。
6.3.4在工程合同履行的各阶段,施工企业应与发包方或其代表进行有效沟通,确定相关方需求,形成必要记录,并定期检查、分析、评价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7施工机具与设施管理
7.1一般规定
7.1.1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施工机具与设施管理制度,对施工机具与设施的配备、安装、拆除与验收、使用与维护作出规定。
7.1.2施工机具与设施的配置数量、技术性能、使用与维护管理应符合配置计划、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7.1.3施工机具与设施的档案或记录应建立并保存。
7.2配备
7.2.1施工机具与设施的配置应满足工程施工的需求。施工企业应制定施工机具与设施配备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7.2.2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机具与设施供应方评价制度。在采购或租赁前应进行供应方评价,并保存相关资料和评价记录。对供应方的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资质、经营状况、信誉;
2产品和服务质量;
3产品技术性能;
4供货能力和协作水平;
5价格。
7.2.3采购或租赁施工机具与设施时,施工企业宜与供应方订立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施工机具与设施的类别、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及服务要求事项,并界定合同双方的相关责任。
7.3安装、拆除与验收
7.3.1施工机具与设施安装、拆除与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施工企业应对进场的施工机具与设施进行验收,并保存验收记录。
7.3.2施工准备过程,施工企业应针对危险性较大或技术复杂的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7.3.3安装、拆除作业前,施工企业应对施工机具与设施的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保存相关记录。
7.3.4施工机具与设施的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应培训合格。施工企业应对各类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7.3.5安装作业完成后,施工企业应针对施工机具与设施进行检测和验收,未经检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4使用与维护
7.4.1施工机具与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7.4.2施工企业应对施工机具与设施的使用过程进行定期检查,保持其技术性能安全可靠,并保存相关记录。
7.4.3施工企业应对施工机具与设施供应方的服务过程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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