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方法,保证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的检验,也适用于水泥基粘结材料满粘内墙饰面砖的粘结强度检验。
1.0.3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的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标准块  standard block
    尺寸长×宽×厚为95mm×45mm×(6~8)mm或40mm×40mm×(6~8)mm,用45号钢或铬钢材料制作的,与粘结强度检测仪配合使用的金属块。
2.0.2  基体  primary substrate
    作为建筑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的混凝土或砌体。
2.0.3  断缝  breaking joint
    以标准块的长、宽为基准,使用切割锯,从饰面砖表面切割至基体表面或加强抹面层表面,制成矩形检测试样的边缝。
2.0.4  粘结层  bonding layer
    固定饰面砖的粘结料层。
2.0.5  粘结力  adhesive force
    检测试样饰面砖与粘结层界面、粘结层自身、粘结层与找平层界面、找平层自身或找平层与基体界面,在垂直于表面的拉力作用下断开时的拉力值。
2.0.6  粘结强度  adhesive strength
    检测试样饰面砖单位面积上的粘结力。
3  基本规定
3.0.1  粘结强度检测仪每年校准不应少于一次。发现异常时应维修、校准。
3.0.2  带饰面砖的预制构件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对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复验。
3.0.3  带饰面砖的预制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厂应提供带饰面砖的预制构件质量及其他证明文件,其中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  复验应以每500m2同类带饰面砖的预制构件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应为一个检验批。每批应取一组3块板,每块板应制取1个试样对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
3.0.4  现场粘贴外墙饰面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粘贴外墙饰面砖施工前应对饰面砖样板粘结强度进行检验。
    2  每种类型的基体上应粘贴不小于1m2饰面砖样板,每个样板应各制取一组3个饰面砖粘结强度试样,取样间距不得小于500mm。
    3  大面积施工应采用饰面砖样板粘结强度合格的饰面砖、粘结材料和施工工艺。
3.0.5  现场粘贴施工的外墙饰面砖,应对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 
3.0.6  现场粘贴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应以每500m2同类基体饰面砖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应为一个检验批。每批应取不少于一组3个试样,每连续三个楼层应取不少于一组试样,取样宜均匀分布。 
3.0.7  当按现行行业标准《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采用水泥基粘结材料粘贴外墙饰面砖后,可按水泥基粘结材料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时间或样板饰面砖粘结强度达到合格的龄期,进行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当粘贴后28d以内达不到标准或有争议时,应以28d~60d内约定时间检验的粘结强度为准。
4  检验方法
4.0.1  检测仪器、辅助工具及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粘结强度检测仪,最大试验拉力宜为10kN,最小分辨单位应为0.01kN,数显式粘结强度检测仪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数显式粘结强度检测仪》JG/T 507的规定。
    2  钢直尺的分度值应为1mm。
    3  应具备下列辅助工具及材料:
      1)手持切割锯;
      2)标准块胶粘剂,粘结强度宜大于3.0MPa;
      3)胶带。
4.0.2  断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粘贴饰面砖断缝应从饰面砖表面切割至基体表面,深度应一致。对有加强处理措施的加气混凝土、轻质砌块、轻质墙板和外墙外保温系统上粘贴的外墙饰面砖,在加强处理措施符合设计要求或保温系统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粘贴外墙饰面砖要求,并有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证明的前提下,应切割至加强抹面层表面。
    2  带饰面砖的预制构件断缝应从饰面砖表面切割至饰面砖底凸出的面,深度应一致。
    3  试样切割长度和宽度宜与标准块相同,其中有两道相邻切割线应沿饰面砖边缝切割。
4.0.3  标准块胶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胶粘标准块前,应清除试样饰面砖表面和标准块胶粘面污渍锈渍并保持干燥。
    2  现场温度低于5℃时,标准块宜预热后再进行胶粘。
    3  胶粘剂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随用随配,在标准块和试样饰面砖表面应均匀涂胶,标准块胶粘时不应粘连断缝,并应及时用胶带固定。
    4  在饰面砖上胶粘标准块应分为基体不带加强或保温现场粘贴饰面砖试样胶粘标准块(图4.0.3-1)、基体带加强或保温现场粘贴饰面砖试样胶粘标准块(图4.0.3-2)和预制构件饰面砖试样胶粘标准块(图4.0.3-3)。
4.0.4  粘结强度检测仪的安装(图4.0.4)和检测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前在标准块上应安装带有万向接头的拉力杆。
    2  应安装专用穿心式千斤顶,使拉力杆通过穿心千斤顶中心并与饰面砖表面垂直。
    3  当调整千斤顶活塞时,应使活塞升出2mm,并应将数字显示器调零,再拧紧拉力杆螺母。
    4  当检测饰面砖粘结力时,应匀速摇转手柄升压,直至饰面砖试样断开,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格式记录粘结强度检测仪的数字显示器峰值,该值应为粘结力值。
    5  检测后应降压至千斤顶复位,取下拉力杆螺母及拉杆。
4.0.5  饰面砖粘结力检测完毕后,应按本标准附录A表A.0.1-1~表A.0.1-3确定试样断开状态,测量试样每对切割边的中部距离(精确到1mm),作为试样边长,计算试样面积,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表A.0.2的格式记录。当检测结果为本标准表A.0.1-1~表A.0.1-3中代号1或代号2试样断开状态且粘结强度小于标准平均值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在其附近重新选点检测。
5  粘结强度计算
5.0.1  试样粘结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Ri一一第i个试样粘结强度(MPa),精确到0.1MPa;
      Xi——第i个试样粘结力(kN),精确到0.01kN;
      Si——第i个试样面积(mm2),精确到1mm2。
5.0.2  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Rm——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MPa),精确到0.1MPa。
6  粘结强度检验评定
6.0.1  带饰面砖的预制构件,当一组试样均符合判定指标要求时,判定其粘结强度合格;当一组试样均不符合判定指标要求时,判定其粘结强度不合格;当一组试样仅符合判定指标的一项要求时,应在该组试样原取样检验批内重新抽取两组试样检验,若检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判定指标要求时,则判定其粘结强度不合格。判定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6MPa。
    2  每组允许有一个试样的粘结强度小于0.6MPa,但不应小于0.4MPa。
6.0.2  现场粘贴的同类饰面砖,当一组试样均符合判定指标要求时,判定其粘结强度合格;当一组试样均不符合判定指标要求时,判定其粘结强度不合格;当一组试样仅符合判定指标的一项要求时,应在该组试样原取样检验批内重新抽取两组试样检验,若检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判定指标要求时,判定其粘结强度不合格。判定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4MPa。
    2  每组允许有一个试样的粘结强度小于0.4MPa,但不应小于0.3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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