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上)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上)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钢结构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本标准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配套使用。
 
1.0.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零件  part
 
    组成部件或构件的最小单元,如节点板、翼缘板等。
 
2.1.2  部件    component
 
    由若干零件组成的单元,如焊接H型钢、钢牛腿等。
 
2.1.3  构件    element
 
    由零件或由零件和部件组成的钢结构基本单元,如梁、柱、支撑等。
 
2.1.4  小拼单元  the smallest assembled rigid unit
 
    钢网架、网壳结构安装工程中,除散件之外的最小安装单元,一般分平面桁架和锥体两种类型。
2.1.5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assemble of high strength bolt
 
    高强度螺栓和与之配套的螺母、垫圈的总称。
 
2.1.6  抗滑移系数  slip coefficient of faying surface
 
    高强度螺栓连接中,使连接件摩擦面产生滑动时的外力与垂直于摩擦面的高强度螺栓预拉力之和的比值。
 
2.1.7  预拼装  test preassembling
 
    为检验构件是否满足安装质量要求而进行的拼装。
 
2.1.8  空间结构稳定单元    space rigid unit
 
    由构件构成的空间稳定的结构。
2.1.9  焊钉(栓钉)焊接    stud welding
 
    将焊钉(栓钉)一端与板件(或管件)表面接触通电引弧,待接触面熔化后,给焊钉(栓钉)一定压力完成焊接的方法。
 
2.1.10  环境温度  ambient temperature
 
    制作或安装时现场的温度。
 
2.1.11  膜结构    membrane structure
 
    由膜材及其支承构件组成的建(构)筑结构。
 
2.1.12  聚氯乙烯类(PVC)膜材  PVC membrane
 
    在纤维织布上涂以聚氯乙烯树脂而成的布状材料。
2.1.13  聚四氟乙烯树脂(PTFE)膜材   PTFE membrane
 
    在纤维织布上涂以聚四氟乙烯树脂而成的布状材料。
 
2.1.14  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ETFE)膜材    ETFE membrane
 
    由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材料直接制成的单一聚酯布状材料。
 
2.1.15  搭接型压型金属板  overlapping adjacent metal sheet
 
    成型板纵向边为可相互搭合的压型边,板与板自然搭接后通过紧固件与结构连接的压型金属板。
2.1.16  咬合型压型金属板    up standing seam metal sheet
 
    成型板纵向边为可相互搭接的压型边,板与板自然搭接后,经专用机具沿长度方向卷边咬合并通过固定支架与结构连接的压型金属板。
 
2.1.17  扣合型压型金属板    clip-lock metal sheet
 
    成型板纵向边为可相互搭接的压型边,板与板安装时经扣压结合并通过固定支架与结构连接的压型金属板。
 
2.1.18  泛水板    flashing
 
    金属板通过辊压或机械折弯后形成一定形状的构件,用于对屋面及墙面压型金属板铺装后缝隙的封边封堵,防止雨水渗漏。
2.1.19  金属屋面系统    metal roofing system
 
    由金属面板,固定支架,底板,紧固件,保温、防潮、隔热、隔声等材料组成的屋面围护系统的总称。
2.2  符    号
 
2.2.1  作用及作用效应:
 
    P——高强度螺栓预拉力设计值;
 
    △P——高强度螺栓预拉力的损失值;
 
    Tch——高强度螺栓检查扭矩;
 
    Tc——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
 
    T0——高强度螺栓初拧扭矩。
 
2.2.2  几何参数:
 
    a——间距;
 
    b——宽度或板的自由外伸宽度;
    d——直径;
 
    d0——孔径;
 
    e——偏心距;
 
    f——挠度、弯曲矢高;
 
    H——高度;
 
    Hi——各结构楼层高度;
 
    h——截面高度;
 
    he——角焊缝计算厚度;
 
    l——长度、跨度;
 
    r——半径;
 
    t——板、壁的厚度;
 
    △——变量。
 
2.2.3  其他:
 
    K——抗风揭系数;
 
    μ——抗滑移系数;
 
    Ra——轮廓算术平均偏差(表面粗糙度参数)。
3  基本规定
 
3.0.1  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技术文件。
 
3.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钢结构工程见证取样送样的检测应由检测机构完成。
 
3.0.3  钢结构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等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3.0.4  钢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  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本标准14.0.2条的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
 
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  相关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3.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别进行验收,钢结构分部(子分部)
 
工程中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执行。钢结构分项工程应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
 
其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划分,并应经监理(或建设单位)确认。
3.0.6  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必须满足本标准质量要求;
 
    2  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满足本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或最小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
 
3.0.7  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满足本标准质量要求;
 
    2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0.8  当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修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法定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法定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钢结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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