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下)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下)
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7.1一般规定
7.1.1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水泥砂浆砌筑,小砌块的孔洞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b20或C20的混凝土灌实。Cb20混凝土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砌块(砖)砌体用灌孔混凝土》JC861的规定。
7.1.2防潮层以上的小砌块砌体,宜采用专用砂浆砌筑;当采用其他砌筑砂浆时,应采取改善砂浆和易性和粘结性的措施。
7.1.3小砌块砌筑时的含水率,对普通混凝土小砌块,宜为自然含水率,当天气干燥炎热时,可提前浇水湿润;对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宜提前1d~2d浇水湿润。不得雨天施工,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使用。
7.2砌筑
7.2.1砌筑墙体时,小砌块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7.2.2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缝。
7.2.3小砌块表面的污物应在砌筑时清理干净,灌孔部位的小砌块,应清除掉底部孔洞周围的混凝土毛边。
7.2.4当砌筑厚度大于190mm的小砌块墙体时,宜在墙体内外侧双面挂线。
7.2.5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7.2.6小砌块墙内不得混砌黏土砖或其他墙体材料。当需局部嵌砌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适宜尺寸的配套预制混凝土砌块。
7.2.7小砌块砌体应对孔错缝搭砌。搭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排孔小砌块的搭接长度应为块体长度的1/2,多排孔小砌块的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1/3;
2当个别部位不能满足搭砌要求时,应在此部位的水平灰缝中设φ4钢筋网片,且网片两端与该位置的竖缝距离不得小于400mm,或采用配块;
3墙体竖向通缝不得超过2皮小砌块,独立柱不得有竖向通缝。
7.2.8墙体转角处和纵横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临时施工洞口可预留直槎,但在补砌洞口时,应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块孔洞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b20或C20的混凝土灌实(图7.2.8)。
7.2.9厚度为190mm的自承重小砌块墙体宜与承重墙同时砌筑。厚度小于190mm的自承重小砌块墙宜后砌,且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拉结筋或钢筋网片。
7.2.10砌筑小砌块时,宜使用专用铺灰器铺放砂浆,且应随铺随砌。当未采用专用铺灰器时,砌筑时的一次铺灰长度不宜大于2块主规格块体的长度。水平灰缝应满铺下皮小砌块的全部壁肋或单排、多排孔小砌块的封底面;竖向灰缝宜将小砌块一个端面朝上满铺砂浆,上墙应挤紧,并应加浆插捣密实。
7.2.11砌筑小砌块墙体时,对一般墙面,应及时用原浆勾缝,勾缝宜为凹缝,凹缝深度宜为2mm;对装饰夹心复合墙体的墙面,应采用勾缝砂浆进行加浆勾缝,勾缝宜为凹圆或V形缝,凹缝深度宜为4mm~5mm。
7.2.12小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且灰缝应横平竖直。
7.2.13需移动砌体中的小砌块或砌筑完成的砌体被撞动时,应重新铺砌。
7.2.14砌入墙内的构造钢筋网片和拉结筋应放置在水平灰缝的砂浆层中,不得有露筋现象。钢筋网片应采用点焊工艺制作,且纵横筋相交处不得重叠点焊,应控制在同一平面内。
7.2.15直接安放钢筋混凝土梁、板或设置挑梁墙体的顶皮小砌块应正砌,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b20或C20混凝土灌实孔洞,其灌实高度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2.16固定现浇圈梁、挑梁等构件侧模的水平拉杆、扁铁或螺栓所需的穿墙孔洞,宜在砌体灰缝中预留,或采用设有穿墙孔洞的异型小砌块,不得在小砌块上打洞。利用侧砌的小砌块孔洞进行支模时,模板拆除后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b20或C20混凝上填实孔洞。
7.2.17砌筑小砌块墙体应采用双排脚手架或工具式脚手架。当需在墙上设置脚手眼时,可采用辅助规格的小砌块侧砌,利用其孔洞作脚手眼,墙体完工后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b20或C20的混凝土填实。
7.2.18小砌块夹心复合墙的砌筑应符合本规范第6.2.20~6.2.26条的规定。
7.2.19正常施工条件下,小砌块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4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
7.3混凝土芯柱
7.3.1砌筑芯柱部位的墙体,应采用不封底的通孔小砌块。
7.3.2每根芯柱的柱脚部位应采用带清扫口的U型、E型、C型或其他异型小砌块砌留操作孔。砌筑芯柱部位的砌块时,应随砌随刮去孔洞内壁凸出的砂浆,直至一个楼层高度,并应及时清除芯柱孔洞内掉落的砂浆及其他杂物。
7.3.3芯柱混凝土宜采用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砌块(砖)砌体用灌孔混凝土》JC861的灌孔混凝土。
7.3.4浇筑芯柱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清除孔洞内的杂物,并应用水冲洗,湿润孔壁;
2当用模板封闭操作孔时,应有防止混凝土漏浆的措施;
3砌筑砂浆强度大于1.0MPa后,方可浇筑芯柱混凝土,每层应连续浇筑;
4浇筑芯柱混凝土前,应先浇50mm厚与芯柱混凝土配比相同的去石水泥砂浆,再浇筑混凝土;每浇筑500mm左右高度,应捣实一次,或边浇筑边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实;
5应预先计算每个芯柱的混凝土用量,按计量浇筑混凝土;
6芯柱与圈梁交接处,可在圈梁下50mm处留置施工缝。
7.3.5芯柱混凝土在预制楼盖处应贯通,不得削弱芯柱截面尺寸。
7.3.6芯柱混凝土的拌制、运输、浇筑、养护、成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要求。
7.4质量检查
7.4.1小砌块、水泥、钢筋、预拌砂浆、专用砌筑砂浆、复合夹心墙的保温材料、外加剂等原材料进场时,应检查其质量合格证书;对有复检要求的原材料应及时送检,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7.4.2小砌块的质量检查,应包括其品种、规格、尺寸、外观质量及强度等级,符合设计及产品标准要求后方可使用。
7.4.3小砌块砌体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进行检查,并应形成检查记录:
1主控项目包括:
1)小砌块强度等级;
2)砂浆强度等级;
3)芯柱混凝土强度等级;
4)砂浆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饱满度;
5)转角、交接处砌筑;
6)芯柱质量检查;
7)斜槎留置。
2一般项目包括:
1)轴线位移;
2)每层及全高的墙面垂直度;
3)水平灰缝厚度;
4)竖向灰缝宽度;
5)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6)表面平整度;
7)后塞口的门窗洞口尺寸;
8)窗口偏移;
9)水平灰缝平直度;
10)清水墙游丁走缝。
7.4.4小砌块砌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进行隐蔽前的检查。
7.4.5对小砌块砌体的芯柱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小砌块砌体的芯柱混凝土密实性,应采用锤击法进行检查,也可采用钻芯法或超声法进行检测;
2楼盖处芯柱尺寸及芯柱设置应逐层检查。
8石砌体工程
8.1一般规定
8.1.1石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需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
8.1.2梁、板类受弯构件石材,不应存在裂痕。梁的顶面和底面应为粗糙面,两侧面应为平整面;板的顶面和底面应为平整面,两侧面应为粗糙面。
8.1.3石砌体应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应饱满,叠砌面的粘灰面积应大于80%。
8.1.4石砌体每天的砌筑高度不得大于1.2m。
8.1.5石砌体勾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勾平缝时,应将灰缝嵌塞密实,缝面应与石面相平,并应把缝面压光;
2勾凸缝时,应先用砂浆将灰缝补平,待初凝后再抹第二层砂浆,压实后应将其捋成宽度为40mm的凸缝;
3勾凹缝时,应将灰缝嵌塞密实,缝面宜比石面深10mm,并把缝面压平溜光。
8.2砌筑
Ⅰ毛石砌体
8.2.1毛石砌体所用毛石应无风化剥落和裂纹,无细长扁薄和尖锥,毛石应呈块状,其中部厚度不宜小于150mm。
8.2.2毛石砌体宜分皮卧砌,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得小于80mm,内外搭砌时,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中间不得有铲口石、斧刃石和过桥石(图8.2.2);毛石砌体的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采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
8.2.3毛石砌体的灰缝应饱满密实,表面灰缝厚度不宜大于40mm,石块间不得有相互接触现象。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填塞砂浆,后用碎石块嵌实,不得采用先摆碎石后塞砂浆或于填碎石块的方法。
8.2.4砌筑时,不应出现通缝、干缝、空缝和孔洞。
8.2.5砌筑毛石基础的第一皮毛石时,应先在基坑底铺设砂浆,并将大面向下。阶梯形毛石基础的上级阶梯的石块应至少压砌下级阶梯的1/2,相邻阶梯的毛石应相互错缝搭砌。
8.2.6毛石基础砌筑时应拉垂线及水平线。
8.2.7毛石砌体应设置拉结石,拉结石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结石应均匀分布,相互错开,毛石基础同皮内宜每隔2m设置一块;毛石墙应每0.7m2墙面至少设置一块,且同皮内们中距不应大于2m;
2当基础宽度或墙厚不大于400mm时,拉结石的长度应与基础宽度或墙厚相等;当基础宽度或墙厚大于400mm时,可用两块拉结石内外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0mm,且其中一块的长度不应小于基础宽度或墙厚的2/3。
8.2.8毛石、料石和实心砖的组合墙中(图8.2.8),毛石、料石砌体与砖砌体应同时砌筑,并应每隔(4~6)皮砖用(2~3)皮丁砖与毛石砌体拉结砌合,毛石与实心砖的咬合尺寸应大于120mm,两种砌体间的空隙应采用砂浆填满。
8.2.9各种砌筑用料石的宽度、厚度均不宜小于200mm,长度不宜大于厚度的4倍。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料石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9的规定。
8.2.10料石砌体的水平灰缝应平直,竖向灰缝应宽窄一致,其中细料石砌体灰缝不宜大于5mm,粗料石和毛料石砌体灰缝不宜大于20mm。
8.2.11料石墙砌筑方法可采用丁顺叠砌、二顺一丁、丁顺组砌、全顺叠砌。
8.2.12料石墙的第一皮及每个楼层的最上一皮应丁砌。
8.3挡土墙
8.3.1砌筑挡土墙除应按本节执行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8.1~8.2节的规定。
8.3.2砌筑毛石挡土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毛石的中部厚度不宜小于200mm;
2每砌(3~4)皮宜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找平一次;
3外露面的灰缝厚度不得大于40mm,两个分层高度间的错缝不得小于80mm。
8.3.3料石挡土墙宜采用同皮内丁顺相间的砌筑形式。当中间部分用毛石填砌时,丁砌料石伸入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
8.3.4砌筑挡土墙,应按设计要求架立坡度样板收坡或收台,并应设置伸缩缝和泄水孔,泄水孔宜采取抽管或埋管方法留置。
8.3.5【本条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挡土墙必须按设计规定留设泄水孔;当设计无具体规定时。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泄水孔应在挡土墙的竖向和水平方向均匀设置,在挡土墙每米高度范围内设置的泄水孔水平间距不应大于2m;
2泄水孔直径不应小于50mm;
3泄水孔与土体间应设置长宽不小于300mm、厚不小于200mm的卵石或碎石疏水层。
8.3.6挡土墙内侧回填土应分层夯填密实,其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墙顶土面应有排水坡度。
8.4质量检查
8.4.1料石进场时应检查其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强度等级的检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石材材质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缝。
8.4.2应对现场二次加工的料石进行检查,其检查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8.2.9条的规定。
8.4.3石砌体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进行检查,并应形成检查记录:
1主控项目包括:
1)石材强度等级;
2)砂浆强度等级;
3)灰缝的饱满度。
2一般项目包括:
1)轴线位置;
2)基础和墙体顶面标高;
3)砌体厚度;
4)每层及全高的墙面垂直度;
5)表面平整度;
6)清水墙面水平灰缝平直度;
7)组砌形式。
9配筋砌体工程
9.1一般规定
9.1.1配筋砖砌体和配筋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施工除应符合本章要求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第7章的规定。
9.1.2配筋砖砌体构件、组合砌体构件和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及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9.1.3配筋砌体中钢筋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9.1.4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内的钢筋,应沿灰缝厚度居中放置。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6mm以上;当设置钢筋网片时,应大于网片厚度4mm以上,但灰缝最大厚度不宜大于15mm。砌体外露面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
9.1.5伸入砌体内的拉结钢筋,从接缝处算起,不应小于500mm。对多孔砖墙和砌块墙不应小于700mm。
9.1.6网状配筋砌体的钢筋网,不得用分离放置的单根钢筋代替。
9.2配筋砖砌体施工
9.2.1钢筋砖过梁内的钢筋应均匀、对称放置,过梁底面应铺1:2.5水泥砂浆层,其厚度不宜小于30mm,钢筋应埋入砂浆层中,两端伸入支座砌体内的长度不应小于240mm,并应有90°弯钩埋入墙的竖缝内。钢筋砖过梁的第一皮砖应丁砌。
9.2.2网状配筋砌体的钢筋网,宜采用焊接网片。
9.2.3由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或配筋砂浆面层构成的组合砌体构件,其连接受力钢筋的拉结筋应在两端做成弯钩,并在砌筑砌体时正确埋入。
9.2.4组合砌体构件的面层施工,应在砌体外围分段支设模板,每段支模高度宜在500mm以内,浇水润湿模板及砖砌体表面,分层浇筑混凝土或砂浆,并振捣密实;钢筋砂浆面层施工,可采用分层抹浆的方法,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9.2.5墙体与构造柱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其砌筑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1.2条规定。
9.2.6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砌体,应按先砌墙后浇筑构造柱混凝土的顺序施工。浇筑混凝土前应将砖砌体与模板浇水润湿,并清理模板内残留的杂物。
9.2.7构造柱混凝土可分段浇筑,每段高度不宜大于2m。浇筑构造柱混凝土时,应采用小型插入式振动棒边浇筑边振捣的方法。
9.2.8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竖向受力钢筋应在基础梁和楼层圈梁中锚固,锚固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9.3配筋砌块砌体施工
9.3.1配筋砌块砌体的施工应采用专用砌筑砂浆和专用灌孔混凝土,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JC860和《混凝土砌块(砖)砌体用灌孔混凝土》JC861的有关规定。
9.3.2芯柱的纵向钢筋应通过清扫口与基础圈梁、楼层圈梁、连系梁伸出的竖向钢筋绑扎搭接或焊接连接,搭接或焊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钢筋直径大于22mm时,宜采用机械连接。
9.3.3芯柱竖向钢筋应居中设置,顶端固定后再浇筑芯柱混凝土。
9.3.4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的水平钢筋,在凹槽砌块的混凝土带中的锚固、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9.3.5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两平行钢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0mm。水平钢筋搭接时应上下搭接,并应加设短筋固定(图9.3.5)。水平钢筋两端宜锚入端部灌孔混凝土中。
9.3.6浇筑芯柱混凝土时,其连续浇筑高度不应大于1.8m。
9.3.7配筋混凝土砌块砌体工程中,芯柱的施工除应符合本章有关规定外,尚应满足本规范第7.3节的规定。
9.3.8当剪力墙墙端设置钢筋混凝土柱作为边缘构件时,应按先砌砌块墙体,后浇筑混凝土柱的施工顺序,墙体中的水平钢筋应在柱中锚固,并应满足钢筋的锚固长度要求。
9.4质量检查
9.4.1配筋砌体施工质量检查,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和第7章相关规定。
9.4.2配筋砌体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进行检查,并应形成检查记录:
1主控项目包括:
1)钢筋品种、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
2)混凝土强度等级;
3)马牙槎尺寸;
4)马牙槎拉结筋;
5)钢筋连接;
6)钢筋锚固长度;
7)钢筋搭接长度。
2一般项目包括:
1)构造柱中心线位置;
2)构造柱层间错位;
3)每层及全高的构造柱垂直度;
4)灰缝钢筋防腐;
5)网状配筋规格;
6)网状配筋位置;
7)钢筋保护层厚度;
8)凹槽水平钢筋间距。
9.4.3混凝土构造柱拆模后,应对构造柱外观缺陷进行检查。检查的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10填充墙砌体工程
10.1一般规定
10.1.1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大于28d;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含水率宜小于30%。
10.1.2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及采用薄层砂浆砌筑法施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前不应对其浇水湿润;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对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宜在砌筑前浇水湿润。
10.1.3采用普通砂浆砌筑填充墙时,烧结空心砖、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提前1d~2d浇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专用砂浆或普通砂浆砌筑时,应在砌筑当天对砌块砌筑面浇水湿润。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空心砖的相对含水率宜为60%~70%;
2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相对含水率宜为40%~50%。
10.1.4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不应在下列部位或环境中使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1建筑物防潮层以下墙体;
2长期浸水或化学侵蚀环境;
3砌体表面温度高于80℃的部位;
4长期处于有振动源环境的墙体。
10.1.5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体底部宜现浇混凝土坎台,其高度宜为150mm。
10.1.6填充墙的拉结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方式设置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进行拉结钢筋的施工,并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对拉结筋进行实体检测。
10.1.7填充墙砌体与主体结构间的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未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连接构造方法。
10.1.8在填充墙上钻孔、镂槽或切锯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任意剔凿。
10.1.9各种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不得砌筑后剔凿。
10.1.10抗震设防地区的填充砌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构造柱及水平连系梁,且填充砌体的门窗洞口部位,砌块砌筑时不应侧砌。
10.2砌筑
Ⅰ一般规定
10.2.1填充墙砌体砌筑,应在承重主体结构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填充墙顶部与承重主体结构之间的空隙部位,应在填充墙砌筑14d后进行砌筑。
10.2.2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采用整块砌块砌筑;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需断开时,应采用无齿锯切割,裁切长度不应小于砌块总长度的1/3。
10.2.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不同强度等级的同类砌块不得混砌,亦不应与其他墙体材料混砌。
Ⅱ烧结空心砖砌体
10.2.4烧结空心砖墙应侧立砌筑,孔洞应呈水平方向。空心砖墙底部宜砌筑3皮普通砖,且门窗洞口两侧一砖范围内应采用烧结普通砖砌筑。
10.2.5砌筑空心砖墙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且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竖缝应采用刮浆法,先抹砂浆后再砌筑。
10.2.6砌筑时,墙体的第一皮空心砖应进行试摆。排砖时,不够半砖处应采用普通砖或配砖补砌,半砖以上的非整砖宜采用无齿锯加工制作。
10.2.7烧结空心砖砌体组砌时,应上下错缝,交接处应咬槎搭砌,掉角严重的空心砖不宜使用。转角及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不得留直槎,留斜槎时,斜槎高度不宜大于1.2m。
10.2.8外墙采用空心砖砌筑时,应采取防雨水渗漏的措施。
Ⅲ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10.2.9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砌筑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7.2节的规定。
10.2.10当小砌块墙体孔洞中需填充隔热或隔声材料时,应砌一皮填充一皮,且应填满,不得捣实。
10.2.11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填充墙砌体,在纵横墙交接处及转角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留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10.2.12当砌筑带保温夹心层的小砌块墙体时,应将保温夹心层一侧靠置室外,并应对孔错缝。左右相邻小砌块中的保温夹心层应互相衔接,上下皮保温夹心层间的水平灰缝处宜采用保温砂浆砌筑。
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10.2.13填充墙砌筑时应上下错缝,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1/3,且不应小于150mm。当不能满足时,在水平灰缝中应设置2φ6钢筋或φ4钢筋网片加强,加强筋从砌块搭接的错缝部位起,每侧搭接长度不宜小700mm。
10.2.1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薄层砂浆砌筑法砌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筑砂浆应采用专用粘结砂浆;
2砌块不得用水浇湿,其灰缝厚度宜为2mm~4mm;
3砌块与拉结筋的连接,应预先在相应位置的砌块上表面开设凹槽;砌筑时,钢筋应居中放置在凹槽砂浆内;
4砌块砌筑过程中,当在水平面和垂直面上有超过2mm的错边量时,应采用钢齿磨板和磨砂板磨平,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2.15采用非专用粘结砂浆砌筑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不应超过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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